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医药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促进中医药传承保护和发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高效推动“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的扎实开展,按照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开展中医药保护公益诉讼检察监督专项活动的安排部署,8月15日,凉城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中医药经营门店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检察人员深入辖区多家中医药销售门店,重点对经营资质、中药材采购及销售记录清单、质检报告、药材储存环境等进行了查看;并着重对中医药产品是否专柜销售、是否从有资质的企业购进药品、药材是否在保质期内、驻店执业药师不在岗时是否存在违规销售处方药或甲类非处方药及中医药广告和中医药知识产权等方面的违法违规情况进行了详细询问、调查;同时,检察人员向经营者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知识及违法销售的法律后果,确保各类药品购进、存储、销售等环节符合相关药品管理法规定,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凉城县检察院将结合“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加强与市场监管局的协作配合,推动完善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将中医药保护公益诉讼检察监督专项工作常态化,不定期、不定点对辖区内中医药门店开展监督活动,强化对中医药市场秩序的管理,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保驾护航。(文字:王燕 / 图片:尚宏宇 于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