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人员先后深入冷鲜超市、果蔬市场等肉类经营场所,重点检查经营主体资质和经营情况是否合法、加工经营场所卫生是否达标、是否合理存放肉品、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证明,经销的肉类产品是否有检验检疫“两章两证”合格证明,是否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等;同时,仔细查看经营的肉品是否新鲜,是否有异味、腐败味、色泽不正常等情况、冷冻冷藏等设施设备是否正常运行。
为严防不合格生鲜肉及肉制品流入辖区食品加工、销售、餐饮服务等环节。检察人员重点从县内10家不同冷鲜超市、果蔬市场等场所分别购买不同产地、不同价位的羊肉卷,并抽取10份样本送乌兰察布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检测实验室,在市院第六检察部的统一组织和专业人员的指导下,检察人员认真仔细对10份羊肉样本进行逐一检测,经检测未发现羊肉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的问题。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最基本的民生问题。此次行动是对最高检《关于集中办理一批“假羊肉”等食品掺杂掺假方面公益诉讼案件的工作提示》工作要求的落实,也是对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担忧的回应。下一步,凉城县人民检察院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思想,积极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作用,以“3·15 消费者权益日”为契机,加大法治宣传、广泛征集线索,加强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沟通配合,进一步整治食品领域掺杂掺假、以假充真等问题,把好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入口关”,共筑食品安全防线,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图文:王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