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凉城县2025年河湖管理保护“春季”行动方案的工作要求,加强河道生态环境保护,积极履行“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2025年5月16日我院联合县水利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开展河湖保护“春季”行动。
联合检查组采取实地走访调查的方式,先后对天成乡、六苏木镇、蛮汉镇、永兴镇等区域内重点河道进行巡查,巡查重点围绕河道“四乱”、影响河道行洪安全等问题进行。
联合检查组共发现案件线索3件,针对发现的问题,我院将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确保案件得到妥善处置,切实维护河湖生态环境安全。
版权所有:内蒙古自治区凉城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凉城县岱海镇青林街
邮编:013750 联系电话:0474-4201391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