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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绿色湿地 构筑生态文明
时间:2025-07-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岱海湿地保护区作为国家重要湿地,是祖国的北部生态屏障。健康的湿地生态系统,是国家生态安全体系的重要基础。保护湿地对于维护生态平衡,改善生态状况,实现人与自然和谐,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了更好地履行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全力守护岱海湿地生态环境,7月23日,凉城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岱海自然保护区服务中心、县公安局、县法院等部门走进岱海湿地保护区开展普法宣传,旨在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湿地保护的良好氛围。

活动中,检察人员与县岱海自然保护区服务中心、县公安局、县法院等部门工作人员先后来到岱海自然保护区内岱海镇榆树坡村、麦胡图镇西三济庙村、麦胡图镇东三济庙村等地,大家化身“普法使者”,深入到田间地头、村边街道、屋里炕头开展普法宣传。检察人员一边发放宣传单、宣传手册、宣传手提袋等宣传资料,一边用通俗易懂的“家常话”向村民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公益诉讼职能等知识,村民听得明白、记得牢靠,明白了保护岱海湿地就是保护自己的家园、“公益诉讼是啥,咋为公益撑腰”,村民纷纷表示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守护珍贵的岱海湿地生态资源,发现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等相关线索及时向检察机关反映。

同时,检察人员紧密结合岱海湿地生态实际,向村民讲解湿地的丰富生态、独特魅力以及面临的种种挑战,并以湿地鸟类保护、捕猎湿地保护生物、岱海保护区禁牧休牧等为切入点,向群众详细讲解湿地破坏的典型案例,让村民了解破坏湿地生态环境的严重后果和破坏湿地生态环境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警示村民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捕猎野生动物、遵守禁牧休牧制度等,共同守护岱海这片珍贵的湿地生态资源。

此次联合普法宣传活动,是检察机关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与行政机关联合履行社会责任、守护生态环境的有益探索。通过此次法治宣传,进一步提升了广大群众对湿地保护的认知和意识,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湿地保护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凉城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努力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等方面作出新成效,为维护好湿地生态多样性、筑牢生态安全屏障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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