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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走三江源?守护万物生
时间:2026-06-16  作者:王丽坤?鲍媛媛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明镜周刊  【字号: | |

三江源拥有世界最大高原湿地生态系统,因受暴利驱使,非法捕捞、非法盗猎、私挖珍稀植物等乱象在该区域频发,持续侵蚀脆弱的高原生态。三江源地区检察院以司法之力严守生态底线,全力守护雪域净土——行走三江源 守护万物生

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首次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写入法律,为新时代美丽中国建设筑牢坚实法治根基。与此同时,“十五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深入推进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将其纳入国家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布局,为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提供了根本遵循。

青藏高原腹地的三江源,是长江、黄河、澜沧江的发源地,被誉为“中华水塔”。这片平均海拔超过4000米的净土,拥有世界最大高原湿地生态系统,冰川储量约2000亿立方米,滋养着中下游亿万生灵。其雪山、湿地、草原构成的原始生态,孕育了藏羚羊、雪豹等珍稀物种,在涵养水源、调节气候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生态屏障作用。

在这片高寒缺氧、环境艰苦的土地上,活跃着一支来自青海省三江源地区检察院平均年龄不足35岁的青年队伍。三江源地区检察院自成立以来,始终锚定“守护三江源、筑牢生态屏障”核心使命,深耕生态检察主责主业,依托“属地检察+巡回检察+专项治理+科技赋能”的特色模式,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常年深入三江源腹地,破解跨流域、跨区域生态治理难题,成为生态环境法典落地三江源、护航“十五五”最前沿的生态守护践行者。

斩断非法捕捞湟鱼黑色产业链

2月,冬日冰封的青海湖暗藏不法行径。一天深夜,以李某、代某为首的犯罪团伙踏冰潜行、凿冰布网,借着夜色偷捕青海湖裸鲤(当地俗称湟鱼)。

湟鱼是青海湖独有的珍稀鱼种,生长速度缓慢,十年仅增重一斤,维系着湖泊水质净化、鸟类繁衍栖息,是青海湖生态平衡的关键命脉。一旦湟鱼种群锐减,整个水域生态系统将遭到不可逆的破坏。然而受高额利益驱使,不法分子铤而走险,形成“捕捞—转运—售卖”黑色产业链。仅2月4日一天,该团伙就非法捕捞湟鱼1300余公斤,是近年来单日捕捞数量最大的一次作案,严重损耗水域生物繁衍根基。

该团伙作案计划周密、分工明确,设计了远离青海湖核心区的非常规逃跑路线,妄图逃避法律打击,但终究没逃过公安机关的严密布控,在倒淌河收费站被抓获(尚未联系下游卖家)。公安机关经初步调查核实,认定该案属重大疑难生态案件,商请三江源地区检察院依法介入。

检察官通过反复阅卷深挖线索,分析认为这是一个有预谋、有组织、屡教不改的职业化犯罪团伙,从找准办案突破口、实地走访固定证据等方面,引导公安机关全面查清了该团伙共计9名成员的犯罪事实,其中7人为非法捕捞湟鱼的惯犯,3人曾因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判刑,且在服刑期间便预谋出狱后再次实施湟鱼非法捕捞。2月1日至4日,该团伙共捕湟鱼2075尾,1333.3公斤。检察机关在依法介入阶段同步开展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引导公安机关完善证据链条、补充侦查取证,精准锁定全案犯罪事实与准确适用法律。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将案件移送审查起诉。6月3日,三江源地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对该案提起公诉。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

据三江源地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马静介绍,自2023年起,青海湖非法捕捞从零散作案逐步演变为团伙化、规模化、职业化犯罪。作案团伙分工明确、隐蔽运作,不少违法人员多次被判刑后仍屡教不改,反复触犯法律红线,传统惩戒方式震慑效力不足,生态违法顽疾难以根除。

2023年2月,三江源地区检察院办理张某非法捕捞案期间,检察官对公安机关查获的渔获物进行清点。

面对严峻的生态犯罪形势,三江源地区检察院立足职能定位,联动公安、渔政、市场监管多方力量,依托专项执法行动全链条重拳打击涉湟鱼违法犯罪。2023年至今,该院共起诉非法捕捞相关案件21件,涉案人数110人;查获渔获物10.2万余公斤,涉案金额最高达306万余元;办案中坚持刑事惩处与公益修复并行,推行刑事追责、民事赔偿、生态修复一体化办案模式,所有案件均同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涉案人员支付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公开赔礼道歉,相关诉求均得到法院支持。

同时,检察机关注重源头治理,针对累犯作案、犯罪链条隐蔽等问题,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完善湖面巡查、冷链管控、市场排查机制,从源头挤压犯罪空间;常态化开展以案释法宣传,凝聚全民护渔共识。在三江源地区检察院和相关行政机关的持续监督下,青海湖湟鱼资源稳步恢复,从2023年的12.03万吨回升至今年的13.3万吨,水域生物链愈发稳固,高原湖泊生态风貌不断向好。

智破科技盗猎高原野生动物案

今年3月,检察官对无人机盗猎马麝案出庭支持公诉。

在热播剧《生命树》中,不法分子猎杀野生动物的剧情令人触目惊心。然而随着时代的变迁,一种高科技、精准化、隐蔽化的新型盗猎真实发生在三江源的深山密林之间,成为破坏高原珍稀野生物种的新型生态隐患。

2025年10月,在三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康某、李某甲为牟取暴利,重金聘请外省专业飞手钟某,用改装的工业级无人机搭载热成像夜视仪和弹射捕网装置,以现代科技工具实施精准盗猎,将黑手伸向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马麝。

据悉,雄性马麝所产麝香黑市价格高达每克千元,在巨额利益驱动下,犯罪团伙依托无人机高空俯瞰、红外追踪的优势,精准锁定9只野生马麝踪迹,残忍猎杀5只雄性马麝并割取麝囊牟利,对高原珍稀物种造成极大伤害。

“不法分子唯利是图、作案方式残忍恶劣,只盗取价值高昂的麝囊,将完整的麝肉与皮毛尽数丢弃,案发现场惨不忍睹。”该案主办检察官姜波回忆办案细节时倍感沉重。相较于传统套捕、枪猎,科技盗猎隐蔽性强、精准度高、取证难度大,成为近年来三江源生态犯罪的新型突出问题。

面对新型生态犯罪花样翻新、手段迭代升级,三江源地区检察院依托与曲麻莱县公安局搭建的常态化生态案件联动协作机制,构建“大数据筛查、智能化取证、一体化联动”的现代化生态司法办案体系。在办理盗猎马麝案中,检察机关运用智能化办案优势,通过无人机信号溯源、热成像数据比对、飞行轨迹还原,精准锁定作案人员、作案区域、作案频次,破解新型科技盗猎无实物痕迹、证据难锁定的办案瓶颈。针对该案电子证据多、专业技术性强的特点,检察机关邀请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专家开展专业研判,逐一对电子数据、操作记录、影像资料进行闭环核验,构建起完整稳固的证据链条,彻底破解新型科技生态犯罪定罪难题。

今年2月,该院以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对3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同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追偿生态损害修复费用12.6万元。4月23日,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至五年不等。

近年来,该院持续推进生态检察智慧赋能建设,依托卫星遥感监测、无人机巡山取证、大数据线索比对、电子数据专业研判四大科技办案抓手,破解高原地广人稀、线索隐蔽、取证困难等办案痛点。同时健全与公安机关的联动响应机制,实现线索互通、轨迹共查、数据共享,大幅提升新型生态犯罪打击精准度和办案效率。

守护三江源珍稀植物生态命脉

相较于非法捕捞、盗猎野生动物,潜藏在山野间的非法采挖行为,对三江源生态的破坏更隐蔽、更持久、更致命。锁阳、红景天、雪兔子、水母雪兔子等高原植物,对高海拔脆弱生态系统有固土涵水、改良土壤、防风固沙的作用,是维系高原生态平衡的关键屏障。

2023年8月,检察官在海拔4500米的高原山坡上勘察被盗挖的红景天。

受暴利驱使,大批不法分子深入三江源无人腹地,开启掠夺式、毁灭性滥采滥挖,连根刨掘红景天、整株铲除雪兔子,甚至动用小型机械破土挖采锁阳。原本紧实葱郁的高原草原,经野蛮采挖后土层裸露、满目疮痍,患上了难以自愈的“生态白化病”,生态自然修复往往需要数十年时间。如今,不法分子更是借助网络直播带货分销,形成“野外盗采、中间商囤收、线上直销”的黑色产业链,依托互联网跨区域、隐蔽化作案,规避线下监管、扩散危害范围,让本就极度脆弱的高原植被生态,面临更为严峻的治理压力。

“如果说盗猎是斩断高原生灵的骨骼,那么非法盗挖野生植物便是抽干高原的生命血脉。”这是三江源地区检察院检察官们对破坏野生植物犯罪行为最真切的体悟。

截至今年5月,该院已办理此类刑事案件15起。针对此类隐蔽性生态损害案件,检察机关坚持刑事追责与生态修复双向发力,在追究涉案人员刑事责任的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依法主张生态修复费用及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损失费用共计76万元,诉讼请求均获法院支持。判决生效后,该院联动林草职能部门,在各案发重点区域设立高原珍稀植物司法保护警示牌,常态化跟进督导、实地巡查,全程监督植被修复复绿工作,以刚性司法约束、常态化主动履职,守护高原植被根基、修复受损雪域生态。

自2023年至今,三江源地区检察院以全链条司法保护筑牢青藏高原生态安全屏障,办理各类破坏生态环境刑事案件466件、涉及699人,案件涉及非法捕捞水产品,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非法采矿等多个重点生态领域犯罪。前不久,该院组织全体干警专题研学生态环境法典原文、研判适用难点、提炼办案规范,自觉将生态环境法典确立的新理念、新制度、新规则贯穿检察履职全过程各环节。下一步,该院将联合青海大学、青海民族大学共建生态环境法典司法适用研究基地,以理论赋能精准履职、以专业强化治理效能,推动三江源生态检察工作朝着专业化、精细化、系统化方向纵深发展,为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本报全媒体记者王丽坤 通讯员鲍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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