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种以银行卡走流水为幌子的诈骗手段频繁出现,给广大群众的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
此类诈骗通常以“轻松赚钱”、“高额回报”等诱人话语为诱饵,吸引受害者参与所谓的银行卡走流水活动。犯罪分子声称只需要提供个人银行卡,帮助其进行资金流转操作,就能获得不菲的佣金。
然而,事实却是,受害者一旦将银行卡提供给不法分子,不仅无法获得承诺的报酬,还可能陷入严重的法律风险。犯罪分子会利用这些银行卡进行洗钱、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而受害者也可能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而受到法律制裁。
为避免遭受此类诈骗,检察机关提醒您:
1、保护个人银行卡信息,切勿随意出借、出租或出售。
2、警惕任何声称可以轻松赚取高利润的不明活动。
3、遇到可疑情况,及时拨打110或者96110向公安机关报案。
让我们共同提高防范意识,守护好自己的财产安全,原理诈骗陷阱。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活动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出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