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司法公信建设,是推进诚信建设的底线工程和基础工程。自诚信建设工程开展以来,我院坚持目标导向,聚焦监管力度,高质量推进司法公信建设工作,全力为诚信建设工程“兜好底”。
一是常态化开展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督查。紧盯“三个规定”填报情况,做到月底提醒,督促填报,季度通报,提醒谈话,变“要我填”为“我要填”。同时充分发挥院领导的“头雁”引导示范作用,促进填报工作,助推风清气正的廉洁氛围。
二是完善司法工作人员离任审批监管。进一步规范离任司法人员从事律师职业,及时与离任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其严格遵守从业限制规定,防止利益输送和利益勾连,切实维护司法廉洁和司法公正。
三是落实司法工作人员近亲属“禁业清单”。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的《检察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禁业清单》,彻底堵塞漏洞,确保检察人员廉洁司法、廉洁用权、廉洁齐家,从源头上减少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发生。
下一步,凉城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以诚信建设为基本,持续推进重点工作与诚信建设工作的深度融合,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建设水平,用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的新时代检察力量回应人民期盼。(文字:杨梓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