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内蒙古自治区凉城县人民检察院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首 页   |   检察要闻   |   本院动态   |   通知通告   |   检察风采   |   检察文化
  
本院概况 领导介绍
机构职能 检务索引
案件信息公开
网上举报
网上申诉
检察长信箱
律师预约平台
法律咨询
代表委员联络平台
 
当前位置:首页>>检察要闻
警惕诈骗新手法 不做电诈工具人(三)—— 全民反诈在行动
时间:2024-07-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屡禁不止,诈骗花样层出不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更是呈高发态势,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为进一步织密反诈宣传防护网,切实增强识骗防骗意识和能力,在此呼吁广大群众警惕电信网络诈骗,不做电诈“工具人”。

一、何为电诈“工具人”?

电诈“工具人”是一种比喻,是对帮助电诈团伙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相关人员的统称。

二、电诈“工具人”常见形式有哪些?

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银行卡账户、支付账户和互联网账号等,并以此牟利的行为。

用户通过非官方平台的慢充方式充值话费、电费、燃气费等生活缴费,诈骗分子会修改充值链接,将充值订单与涉诈充值订单进行替换,从而转移非法资金的过程。

诈骗分子雇佣地推人员,印刷张贴带有二维码的涉黄小广告,引诱受害人下载涉诈APP实施诈骗的行为。

诈骗分子以“帮助取现、日赚千元”为噱头招募人员,要求从指定银行账户内取现转移到其他账户以此获利,帮助完成非法资金转移的行为。

利用在路边赠送小礼品的方式,吸引行人扫码或者拉人建群,帮助诈骗分子引流实施诈骗的行为。

使用自己或者他人银行账户、第三方支付账户,为诈骗分子提供非法资金转移的“跑分”洗钱行为。

三、如何提高防范意识?

1.提高警惕,理性分析。不要被蝇头小利所诱惑,不要有“贪图便宜”、“一夜暴富”的心理。

2.不轻易泄露个人信息、支付密码、验证密码,不随意点击陌生链接,不向陌生人转账汇款。

3.手机下载国家反诈APP,遇到可疑情况,要及时与家人、朋友沟通商议或拨打报警电话。

四、防诈骗小口诀

客服来电需注意,主动退款是骗局

短信链接要警惕,个人信息不泄密

网络游戏不沉迷,官方平台去交易

地推引流送便宜,骗你汇款是目的

非法兼职需警惕,刷单返利不要理

不当犯罪工具人,贩卡洗钱要远离

(文字:刘鑫妮)


 
最高人民检察院  检察日报  正义网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版权所有:内蒙古自治区凉城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凉城县岱海镇青林街 

邮编:013750 联系电话:0474-4201391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