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至10日,凉城县人民检察院举办为期2天的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读书班,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全体检察人员参加学习。
读书班采取集中学习和研讨交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全体检察人员原原本本学习《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中共中央八项规定》及《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等内容,并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开展研讨交流。
会议强调,一要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要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作为长期任务,充分利用网络平台、新媒体等资源,持续学习、定期交流,提高学习效果。
二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院领导和各部室负责人要带头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要统筹兼顾,学用结合。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与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激励全体干部干字当头,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以更优作风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
开展此次学习教育读书班,进一步增强全体检察人员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大家一致表示,要扛牢开展学习教育的政治责任,带头搞好自身学习教育,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实际行动,真正把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融入职责中、落到行动上,以作风建设新成效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满意度,为新时代新征程凉城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作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