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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检察日报》刊登凉城县检察院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动态
时间:2025-12-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5年12月9日,《检察日报》第7版刊登凉城县人民检察院《那年,盗洞深达西汉古墓墓室——内蒙古凉城:制发检察建议织密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网》一文。

《检察日报》的报道是对凉城县检察院刑事检察助力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的肯定,也是对刑事检察依法能动履职的鼓励。凉城县检察院将持续推动检察监督与行政履职同向发力、协同治理,合力画好文物保护“同心圆”,把北疆文物瑰宝保护好、传播好、传承好。接下来让我们看看具体内容吧!

那年,盗洞深达西汉古墓墓室

内蒙古凉城:制发检察建议织密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网

 从王墓山遗址到老虎山遗址,从小围子古城遗址再到汇祥寺遗址,跨越6000年的文明史在内蒙古自治区凉城县绵延。这些宝贵的文化遗产诉说着千年故事的同时,也引来盗墓贼的觊觎。在办结一起跨越晋蒙两省的盗墓案后,凉城县检察院向文物主管单位制发了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推动了一场文物保护的系统治理。

  “现在上山能看到保护标识,我们发现可疑人员后,会主动给文保中心打电话。”近日,该院检察官回访时,村民对检察官说。

  2022年8月,包某甲、牛某某与岳某某做贩羊生意时,结识了王某甲和王某乙。在得知包某甲与牛某某有过盗墓前科后,王某甲便提议对凉城县境内的一处古墓“下手”,求财心切的5人一拍即合。随后,王某甲又联系了包某乙和白某某,7人先后对该墓葬进行两次非法挖掘,盗洞已深达墓室,棺椁隐约可见。

  2022年10月20日,凉城县文物保护中心工作人员在巡护时发现盗洞,立即报警,并设立了警示·要闻版牌。公安机关联合文物保护中心工作人员共同勘验,最终,除王某甲在立案后去世外,其余6人四散而逃。2023年12月至2024年7月,6名涉案人员陆续归案,同年9月,凉城县检察院经审查,决定对王某乙、牛某某等6人批准逮捕。

  为对该古墓的性质、价值进行准确认定,凉城县检察院邀请内蒙古博物院的专家进行鉴定,最终确定该墓为西汉时期较大规模的墓葬,具有重要的历史、科学与文化价值。

  2024年10月,公安机关以涉嫌盗掘古墓葬罪将6名犯罪嫌疑人移送至凉城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盗掘行为虽未获利,但对古墓造成了不可逆的破坏,依法应予严惩。经该院提起公诉,今年1月,法院以盗掘古墓葬罪分别判处6名被告人一年二个月至九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各并处罚金。

  案子办结了,但检察官的脚步并未停下。5月26日,凉城县检察院邀请县文物主管部门相关负责人、公安机关代表和文物保护志愿者,围绕加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召开了一场磋商会。会上,办案检察官结合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就文物保护行政责任主体、日常监管职责等法律问题进行解读,并与参会人员就加强沟通协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等达成共识。与此同时,与会各方决定共同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和法律服务,打击盗掘、破坏不可移动文物等违法犯罪行为。

  此外,针对不可移动文物地处偏远、标识缺失等问题,6月10日,凉城县检察院向文物主管部门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建议压实文物保护责任,对文物保护存在的问题积极整改。8月10日,文物主管部门就整改落实情况书面回复检察机关。

  经回访,检察官发现相关问题已整改到位,被盗古墓盗洞的保护性回填工作也已完成,且该处墓葬已被列入第四次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名单,认定公布程序正在进行。文物主管部门还与不可移动文物所在乡镇及村委会对接,进一步厘清了文物保护监督管理责任,建立了日常巡查机制,相关警示牌及简易防护措施实现了重点区域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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